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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看到一則很感動的新聞,總之重點就是一個先生在去年妻子去世,然後這個先生卻在師大夜市掉了妻子的手機,因為手機裡面有很多他跟妻子的回憶照片和簡訊,所以急著尋回。 

結果我跟A說好感動,怎麼想他老婆也都去世半年左右了,但他還是很珍惜一絲一毫的小記憶。

 A:呃嗯...是沒錯啦 
H:好吧我知道你又要攻擊我了(預備姿勢 
H:來吧你說吧!!! A:我攻擊你幹什麼... 
H:你是不是要說這沒什麼之類的(準備接招
A:這沒什麼
H:吼 我覺得很感動呀
A:是 我沒覺得怎樣啦 
A:就果然要備份吧 

(什麼啦XDDDD) 

A:就掉了也算了 要是手機壞掉了怎麼辦? 就永遠消失了
H:重點不在那裡啦!!! 
A:是...對不起  

唉唷這人XDDD
然後剛剛我拍了照片給A,他又說要小心不要手機掉了,自拍照都被看光光。
...我怎麼覺得明明是很感動的故事,他一直把人家拿來當作資料保存和安全方面的借鏡啦XD  

 
不過A說的也沒錯啦~
如果是為了要把資料留住,還是把資料放在比較安全的地方比較好。(無奈 

只好呼籲大家感動之餘也要留好資料呀~!

題外話: 但這位先生也覺得他不應該這麼放不下,自己也覺得應該要讓一切過去。我是也覺得不要太強求,人死不能復生,不過回憶好好把握也才不會後悔~該說我覺得把回憶留好是對的,但態度還是要放寬心讓他過去吧(攤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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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遠距離曖昧】等啊等我一個半小時以外的香港準男友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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